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局和枣庄供电公司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来进行,对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接待、不听汇报,直奔所抽查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13个,其中市政工程项目1个,商品房开发项目8个,棚改安置回迁项目4个。共查出各类问题和隐患110条,提出有关建议5条,现场责令停工整改项目2个。同时,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好的典型,值得借鉴和推广。
枣庄高新区南石东西村棚改项目,现场安全管理防汛责任落实到位,层层签订落实防汛责任制,制定汛期值班表,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值班带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到位,按规定和程序落实防坍塌、防坠落、防起重伤害、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管控措施,建立管控台账,留存检查记录;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化、定型化水平较高。水发颐和园二标段项目,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在现场落实得较好;汛期暑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制定完善了防暑防汛应急预案,配备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应急通讯设施,积极开展作业人员高温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防范高温中暑措施;探索科技兴安措施,初步建立智慧工地平台,实时呈现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塔机运行、环境监测、声光报警等各类安全管理数据,指导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汛期安全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深基坑管理不到位。枣庄高新区水辰君悦府项目深基坑边坡喷浆脱落,无任何加固措施,周边防护不到位,且未设置危险警示牌,未提供支护方案,沉降观测记录不到位。二是未制定汛期施工方案。滕州市荆河桥市政工程项目未根据汛期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汛期施工方案。市中区融创御园项目汛期应急物资配备不到位,深基坑入口处未落实防汛措施。三是汛期值班不到位。滕州市荆河桥工程项目、山亭区丰泽湖银苑世家C区6#楼项目未提供汛期值班记录,未落实汛期安全值班制度。
(二)现场安全管理方面。部分项目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一是薛城区正信领秀城(荟萃)一期10#楼项目现场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卸料平台斜拉钢丝绳设置不规范;模板支架立柱顶部自由端过高,缺少纵横向水平拉杆;安全立网、平网绑扎不牢,数量不足。该项目已由薛城区住建局现场责令停工整改。二是山亭区丰泽湖银苑世家C区6#楼项目现场定型化的防护棚、安全通道搭设不齐全;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模板支撑体系缺少纵横向水平拉杆;安全立网破损、绑扎不牢,安全平网设置数量不足。
(三)职工安全意识方面。督查发现一些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培训工作开展不扎实,浮于表面,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好,导致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项目作业人员“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不按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带,交叉作业缺少防护措施等问题。
(四)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不畅,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到岗履职。薛城区正信领秀城(荟萃)一期实施工程单位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二是个别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滕州市荆河桥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焊工无证操作。三是监理单位未能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理对现场安全有关业务不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控不到位。滕州市善国璟园项目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均未审批。
一要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以开展“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建筑施工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强化典型案例教育,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隐患查纠不力的企业,做到应直接处罚的必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必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二要进一步落实汛期施工安全措施。针对汛期高温、高湿、强降雨、雷电、大风等恶劣极端天气频繁的特点,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领域防暑降温、防雷、防汛、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坠落等工作,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及时撤离人员。
三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管。各级住建等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大型起重机械、高空卸料平台、高层(悬挑)脚手架等易引发安全事故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主动做好工程前期保障、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现场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专项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论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到位。
四要认真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工作。此次督查到的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制定问题隐患整改方案,从严从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建部门要跟踪组织复核,停工整改项目须经复核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防止问题隐患反复发生。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安委会要将整改情况于2019年8月30日前报市住建局(联系人:牛广智;联系电线;邮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抄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李峰书记,石爱作市长,孟令兴常务副市长,朱国伟秘书长,宋丙干副市长,远义彬副秘书长,孙永副秘书长。
抄送:各区(市)委书记、区(市)长、分管区(市)长,枣庄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分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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