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 江西长运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华体会app    发布时间:2025-03-07 17: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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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61证券简称:江西长运公告编号:临2024-08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采购车

  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晶马”)签署《车辆

  买卖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1次,累计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70万

  元协议转让持有的39辆出租车;公司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

  有限公司签署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603.2万元的《车辆买卖合同》事项已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

  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

  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

  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

  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1次,累计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70万

  元协议转让持有的39辆出租车;公司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

  有限公司签署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603.2万元的《车辆买卖合同》事项已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先生、刘磊先生、穆孙祥先生回

  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持有本公司65,676,853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69%。因此,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工业园区创业北路6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专用(改装)车、消防车、发动机、底盘、传动系统、

  汽车零部件、维修及其它产品;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零部件制造(经国家相关管理

  部门核定的型号和品种);经销: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器

  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开发: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8,000万元,实缴出资15,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98,982.97万元,净资产为30,359.9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699.47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89,584.51万元,净资产为30,579.88万元,2024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就采购车辆

  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

  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乙方: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的30%,验收合格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

  江铃晶马的违约责任:(1)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不能按时交货,

  每延误一日,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公

  (2)质量上的问题的违

  约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一项或多项性能指标达不到质量发展要求时,江铃晶马应

  负责免费更换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如在质保期内车辆由于产品设计、工艺、配备

  件等方面的缺陷(包括已有的或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等)致使车

  辆无法使用的,江铃晶马应将支付的全部货款退还,并承担损失金额20%的违约

  金,如由此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全部赔偿。在车辆使用的过程中,如因车辆

  的生产质量上的问题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偿

  款等),江铃晶马应当予以全部赔偿;(3)售后服务问题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

  不能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每缺(或延误)一次(项),江铃晶马

  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如因江铃晶马承诺

  的售后服务内容未履行而造成损失(包括不但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

  公司与丙方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误

  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别的部分应继续

  本次采购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所需,车辆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可提升城

  乡客运班线客户的出行体验与服务品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

  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

  公司本次就采购车辆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车辆买卖合同

  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运营所需。该交易事

  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

  平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情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综上,同意将《关于签署车

  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

  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5月将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评估价

  值,以5,386万元协议转让给关联方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9辆出租车,按照评估价值,

  以70万元协议转让给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

  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收到39辆出租车转让款70万元。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江西长运盈利能力比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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