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安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卡车通行办法的布告
来源:华体会app    发布时间:2024-10-01 14: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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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保证物流疏通、服务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开展,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合肥市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等有关法令和法规,现对在我市范围内通行的部分中型厢式卡车路途通行办法进行如下调整:

  在合肥市范围内(含四县一市),整车长度不超越6米、宽度不超越2.2米、高度不超越2.8米的中型厢式卡车通行规矩参照轻型卡车来办理,除07:00至09:00、17:00至19:00顶峰时段外,其他时段市区禁限行路途对上述标准中型厢式卡车不再约束通行(不含高架桥桥面及上跨式立交桥),相应车辆需经过交管12123APP请求“中型厢式卡车通行码”。

  本布告自2024年3月11日起实施,前期针对上述标准中型厢式卡车通行办法与本布告不一致的以本布告为准。